相關連結:http://ec.europa.eu/enterprise/reach/ghs/index_en.htm
「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籤及包裝法規」(CLP)已於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依新規定:物質分類必須在2010年12月1日前完成,也就是每年生產或進口歐盟超過1000噸以上物質進行註冊的截止日期前。而對混合物分類則必須在2015年6月1日前完成。值得注意的是, 新的CLP法規依照聯合國的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UN GHS) 實行, 原化學品分類標籤及包裝之危險物質指令(Directive 67/548/EEC) 以及危險製備品指令(Directive 1999/45/EC)最終將於2015年6月1日被CLP正式取代。
在此緩衝期內,新舊法規仍可並行存在實施。
詳細連結網址: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reach/ghs/index_en.htm
- 參考資料來源:EC REACH & GHS網站 2009-01-21
SWISSREACH TAIWAN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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