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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化學總署(ECHA)成員國委員會一致同意將另外15個高關注度物質(SVHC)列入REACH候選清單, 這些清單中的物質在REACH中可能會需要授權。這意味著歐盟REACH法規下的SVHC清單中的物質總數即將達到30個之多,下游產品企業對自己的產品應進一步明確檢測的新要求。
這些物質包括5種形式的聚芳烴-蒽,這些物質被用在橡膠製品中,並且這些物質被認為是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有毒物質。其他的物質還包括高溫煤瀝青; 丙烯醯胺; 2,4 -二硝基甲苯; 硫酸鉛鉻鉬紅; 硫代鉻酸鉛黃; 磷酸三(2-氯乙基)酯; 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氧化鋯矽酸鋁耐火纖維;鉻酸鉛。這些物質中8個是由德國提出。預計ECHA將在明年1月份正式採納這個決定並將這15個物質作為SVHC正式列入候選清單當中, 屆時這個清單將有30個物質。同時將引發消費者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當中SVHC相關資訊的權利, 供應商應當在45天內給予答覆, 而下游產品企業應儘早做好準備。
ECHA可望於明年就哪些物質應納入附件十四中優先作授權處理提出建議。成員國委員會已就此進行了討論。ECHA目前的決定是以REACH法規第58(3)條為基礎的,法規將優先處理的三個主要標準定義為:高產量;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具有廣泛和分散的用途。ECHA的提議將於明年4月27-28日召開的成員國委員會下一次會議上進行覆審。
參考資料來源: ECHA Press Released 2009-12-7
SWISSREACH TAIWAN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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