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連結:http://echa.europa.eu/consultations/authorisation/svhc/svhc_ ...
歐洲化學總署(ECHA)於2011年8月29日公布新增適用授權之高度關切物質(SVHC)的候選清單提案,預計將20種疑似高度關切物質納入該候選清單中(參見表一),邀請廠商或相關團體於45天的諮詢期間(2011年10月13日前),向ECHA提出對於此新增高度關切物質提案的建議或意見。本次擬新增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和矽酸鋁氧化鋯陶瓷耐火纖維,為現階段已存在於候選清單的53種高度關切物質中,ECHA鑒於當初提案的內容定義無法全面適用境內市場,因此重新進行提案,以真正符合適用境內相關化學品。未來如果此提案通過後,候選清單中將會新增到總共71種高度關切物質,屆時國內輸歐成品的廠商將有立即的責任義務必須進行,如註冊、供應鏈間的通知、甚至是成品中高度關切物質應向ECHA通報。
經濟部工業局提醒國內的輸歐廠商,隨著高度關切物質的不斷新增,將有下列責任義務現階段需持續因應:
1.註冊(registration):若擬進行註冊的物質為高度關切物質或有符合高度關切物質定義,應安排進行註冊檔案的遞交;
2.供應鏈間的通知(communication):若成品中含高度關切物質達0.1%(w/w)時,則有義務通知歐洲客戶關於高度關切物質的名稱和足夠的安全使用資訊;
3.成品中高度關切物質的通報(notification):當成品中含高度關切物質達0.1%(w/w)時,且該高度關切物質占輸歐成品的年總量達1公噸時,則有義務向ECHA進行通報,而通報的期程為高度關切物質公告後的6個月內。
本次ECHA預計新增的20種高度關切物質中,有19種被認定具有對人體有致癌性或致生殖毒性的特性,而有1種則被認定為符合對人體和環境危害特性(依據歐盟REACH法規第57(f)條)。關於預計新增適用授權之高度關切物質(SVHC)的候選清單提案的化學物質的名稱、EC號碼、CAS號碼、定義為SVHC的理由,以及可能的應用用途等,詳如連結網址
參考資料來源: 工業局REACH輔導計畫電子短訊 1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