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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修订CLP法规,针对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示及包装,新增危害分类及基准如下表,包括内分泌干扰性质、持久性与生物累积性等。
新的规定已於去(2023)年4月20日生效,自该日起,成员国即可建立涵盖新危害分类的调和分类及标示(CLH)草案,而……【更多资讯】参考资料来源国际化学品法规电子短讯 6-1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