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活動 > 歐盟化學總署公布通知物質Q&A 2008-09-24
相關連結:http://echa.europa.eu/doc/reachit/echa-08-qa-04-en_20080918. ...
歐盟化學總署(ECHA)日前公布已通知物質Q&A,提供已通知物質註冊者參考。 此Q&A目的為提供依歐盟第67/548/EEC號(危險物質指令)辦理通知之公司參考,內容並包括“何時”及 “如何”向歐盟化學總署申請註冊碼(Registration number)。
歐盟REACH法規第24條規定(如下):
第24條 已通知物質
1. 依據67/548/EEC所辦理之通知,應視為已登記,且化學總署應於2008年12月1日前給予登記號碼。
2. 若已通知物質之重量已達第12條之下一個噸數級距,則產製者或進口商應依第10,12條將額外資訊併同原噸數級距資訊提交化學總署。
Q&A原文檔案請參考相關連結。
- 參考資料來源:歐盟化學總署 2008-09-25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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