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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將於明年公布涵蓋所有化學品相關管理規範之草案,這部包括化學品安全措施、危害及風險評估、風險管理與資訊傳遞的草案,係由工業部、農林、能源及礦 源、衛生、國防及國策部門共同擬定。此外印尼政府計畫成立國家中心,專職負責化學品管理,將建置化學品資料庫並落實優良實驗室操作(GLP)。
經濟部工業局REACH宣導網站:http://www.chemexp.org.tw
印尼近年來積極發展化學品的控管措施,透過現行法規government regulation no 74/2001管理危害物質,根據government regulation no 74/2001,危害物質(B3)是指物質之特性,或其數量、濃度可能直接或間接汙染或危害環境,或可能危害環境、人體健康,以致影響人類或其他生物生存 之化學物質。目前B3被區分為15類,管理上分為:可供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三式物質清單。B3須符合相關的註冊、通報、儲存、象徵符號與標示、運 輸、控管之規定。
此外印尼政府公布工業部長法令(Decree of Minister of Industry) No.23/M-IND/PER/4/2013,並已規定企業須依據GHS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紫皮書第四版進行物質分類,提供安全資料表及標示,純物質 自2010年3月24日起適用;混合物的適用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同時主管機關亦已制定人力部法規(Ministry of Manpower decree) no 187/1999控管工作場所的危害物質。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國際化學品法規電子短訊35-104.08.31經濟部工業局REACH宣導網站:http://www.chemex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