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連結:http://www.gov.cn/zwgk/2011-03/11/content_1822783.htm
攸關中國大陸全面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國務院591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已於2011年12月1日起公告施行,並影響到我國輸出化學品到中國大陸的廠商,我國在首次進口中國大陸前應先向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設立的化學品登記中心,對登記列於《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危險化學品取得登記證始得進口。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3年,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需進行展延換證以繼續進口運作該危險化學品。
同時該條例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依法監督其產品品質,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今年3月針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發布公告,指出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定》向海關機構報檢,按照《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名稱申報,在進出口檢驗時還應提供進口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符合性聲明、中文危險公示標籤、中文安全數據單的樣本等等多項安全要求內容。
據中國大陸報導,過去幾個月以來,中國南方城市針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執行嚴格審查,特別是危險化學品標示不正確,或進口未經取得登記證之危險化學品,透過上海、廈門、福建省,及廣東省的深圳與惠州等當地海關審查,通報至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AQSIQ)數百項輸入中國大陸的危害化學物質之審查,其中呈報的案例包括5月份於上海沒收總數達150多萬噸的運輸危險化學品,惠州呈報拒絕了一批運輸含危險化學品墨水產品報關進口,都是因為標示未能符合中國大陸GHS標示強制性要求而扣留在海關,各國廠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逐漸感受到591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執法的力道。經濟部工業局提醒廠商注意輸出到中國大陸產品中含有列於《危險化學品目錄》物質須配合其規定登記、許可證申請、以及危險品GHS物質安全資料表和標示相關規定,以免商品通行受阻。
參考資料:
中國大陸國務院591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http://www.gov.cn/zwgk/2011-03/11/content_1822783.htm
中國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2012.03.21):http://www.xmciq.gov.cn/zfxxgk/xxgkml/qhjyjg/hkjcp/201203/t20120321_67838.htm
Escalation of Hazardous Chemical Inspection from Local CIQs in China
http://www.reach24h.com/en/news-a-events/item/604-recent-hc-inspection-development-in-local-ciq-authorities.html
參考資料來源REACH輔導計畫電子短訊1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