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连结:http://echa.europa.eu/web/guest/candidate-list-table
欧洲化学总署(ECHA)於2012年底新增了54项高度关切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其中REACH法规中首次将过敏物质视为具有等同於其他SVHC的关注效应列入高度关切物质清单中,其他还有2项物质具内分泌干扰特性,4项因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与2项生殖毒性分类而被认定为SVHC。此次第八批新增之54项化学物质,让候选清单物质新增至共计138项。欧盟表示此次新增138项物质之进度超越原订於2012年於候选清单列出136项物质之目标,但将会持续努力在2020年前在清单中列出所有SVHC,目前预计未来将有约1500项物质符合高度关切物质标准。同时,会员国委员会也同意优先将10项化学物质从候选清单加入授权物质清单的建议草案。(见参考资料4)
经济部工业局提醒输欧厂商,凡成品制造商/输入商的成品中若含有於2012年12月19日新增的54项清单中任何一项SVHC,若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则从12月19日起,有6个月时间向ECHA完成通报:
(1)每位制造或输入商的所有成品中单项高度关切物质总量超过每年一吨;且
(2)成品中高度关切物质浓度超过0.1%(w/w)
若该高度关切物质已完成注册该用途或能够排除暴露情况的话,则通报义务是可以受到豁免的,经济部工业局提醒输欧厂商密切关注此次新增至候选清单物质之通报期限,以符合法规需求并维护您的商业利益。
参考资料:
1. 欧洲化学总署新闻稿
2. 欧洲化学总署高度关切物质清单
3. REACH高度关切物质清单(参考用中文版)
4. 欧盟REACH第四批建议授权清单草案物质
参考资料来源国际化学品法规电子短讯1-102.03.22
经济部工业局REACH宣导网站:http://www.chemex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