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連結:http://echa.europa.eu/web/guest/candidate-list-table
歐洲化學總署(ECHA)於2012年底新增了54項高度關切物質(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其中REACH法規中首次將過敏物質視為具有等同於其他SVHC的關注效應列入高度關切物質清單中,其他還有2項物質具內分泌干擾特性,4項因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積性與2項生殖毒性分類而被認定為SVHC。此次第八批新增之54項化學物質,讓候選清單物質新增至共計138項。歐盟表示此次新增138項物質之進度超越原訂於2012年於候選清單列出136項物質之目標,但將會持續努力在2020年前在清單中列出所有SVHC,目前預計未來將有約1500項物質符合高度關切物質標準。同時,會員國委員會也同意優先將10項化學物質從候選清單加入授權物質清單的建議草案。(見參考資料4)
經濟部工業局提醒輸歐廠商,凡成品製造商/輸入商的成品中若含有於2012年12月19日新增的54項清單中任何一項SVHC,若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則從12月19日起,有6個月時間向ECHA完成通報:
(1)每位製造或輸入商的所有成品中單項高度關切物質總量超過每年一噸;且
(2)成品中高度關切物質濃度超過0.1%(w/w)
若該高度關切物質已完成註冊該用途或能夠排除暴露情況的話,則通報義務是可以受到豁免的,經濟部工業局提醒輸歐廠商密切關注此次新增至候選清單物質之通報期限,以符合法規需求並維護您的商業利益。
參考資料:
1. 歐洲化學總署新聞稿
2. 歐洲化學總署高度關切物質清單
3. REACH高度關切物質清單(參考用中文版)
4. 歐盟REACH第四批建議授權清單草案物質
參考資料來源國際化學品法規電子短訊1-102.03.22
經濟部工業局REACH宣導網站:http://www.chemex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