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連結: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rohs_eee/review/index_ ...
2014年6月以前,奧地利環境署(UBA)將代表歐盟執委會,提出列入RoHS2附錄II物質的辨識方法修正案。日前已公布辨識方法的公眾諮詢文件與支 援手冊,供相關利害關係人提出評論與建議,此外歐盟執委已經更新RoHS2的網頁,公布RoHS2的最新進度。預計2013年10月份舉辦完最後一場的利 害關係人會議之後,12月20日公布高度優先物質辨識方法修正案最終結果與指引手冊、電子產品使用之化學物質清單以及RoHS候選限制物質清單。2014 年7月以前RoHS2物質限制清單會完成第一次評估,此後由歐盟執委定期評估限制清單,或在歐盟會員國提案時進行評估。目前已優先選定之限制物質有: 六溴環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鹽DEHP、BBP和DBP。
限制物質辨識方法
由歐洲化學工業理事會(Cefic)、金屬(Eurometaux)、製造(Orgalime)與塑膠產品(PlasticsEurope)的聯合立場初 步申明書證實,UBA公布的物質辨識方法已將前幾次公開諮詢,業界的建議納入物質辨識方法中,包括REACH的物質評估、廢棄物生命週期暴露情境 REACH指引、更清楚的優先物質決策樹與標準等。目前支援手冊建議利用四個因子來決定RoHS2物質評估的優先次序,物質的四個因子依據不同危害情況與 標準給予1到15分,四個因子加總計分後,分數高的物質優先接受評估。四個因子包括:一、物質對健康的危害特性,二、物質對環境的危害特性,三、EEE廢 棄管理過程可能產生之問題,四、製造量。針對目前的物質評估辨識建議方法,業界普遍認為應更加強調EEE廢棄流中物質之評估,且多數利害關係人表示以製造 量作為評估之審查條件,與認定奈米材料具危害特性而加重計分,其適切性應進一步評估。
經濟部工業局提醒我國出口電子電機產品廠商密切關注ROHS2法規之限制物質辨識與評估方法之最新發展,以及最新適用列管時間與其所屬的產品分類規定,以符合ROHS2法規需求並維護您的商業利益。
參考資訊
參考資料來源國際化學品法規電子短訊44-102.09.17經濟部工業局REACH宣導網站:http://www.chemex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