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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規範今天從RoHS2出發 2013-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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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工業安全協會台灣辦事處_佳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83號13F
歐盟化學總署(ECHA)自2009年以來評估了近15,000份之註冊檔案,確保公司提供可靠的化學品危害資訊,以維護歐盟境內的化學品安全。ECHA已在2019年將註冊檔案合規性的比例由5%提高至20%,目前15,000份之註冊檔案佔所有檔案21%,已達到了其法定的註冊評估目標,ECHA也特別針對每年註冊噸數較大(100噸以上)之檔案進行了30%以上的……【更多資訊】參考資料來源國際化學品法規電子短訊 4-113.4.29. http://www.swissreach.tw/hot_490278.html 歐盟發布化學品指標框架 追蹤安全與永續化學品的發展進程 2024-05-06 2024-05-07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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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rohs_eee/

歐盟自2003年起實施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限制電子電機設備產品(EEE)中如鉛、汞、鎘、六價鉻與PBB、PBDE等六種危害物質的使用、促進電子產品與其廢棄物的回收 與收集再利用,並將加強危害物質使用的安全替代。直到2008年為因應EEE與相關廢棄物的快速增加,為加強電子廢棄物的妥善處理與減少廢棄物量,並確保 RoHS管理範疇能與市場中產品相關管制新法規框架(如REACH)有一致性,歐盟執委會發起修正草案,並於2011年七月起正式實施改版後的 RoHS2(Directive 2011/65/EU)。

  • RoHS2新法規

RoHS2於2011年7月生效,2013年1月起修訂為國家法規,撤銷RoHS1指令。2014年7月22日起,物質限制範圍將延伸至新的產品分類。RoHS2(2011/65/EU) 相較於舊指令RoHS (2002/95/EC)有以下特點:

  • 範疇
  • 同樣適用於EEE各項產品分類,以漸進式延伸管制範圍,所有電子電機設備,包括電纜、零組件列入管制(法規第2(4)條明訂2019年7月22日起排除者 除外(註1))。施行日期分成四階段(參考下文),於各階段RoHS2適用範圍實施前已在市場流通的產品零組件,不受法規限制。
  • RoHS2第3條進一步釐清重要定義。
  • RoHS2將於2014年7月以前完成管制範疇辨識與審查。
  • 限制新物質
  • RoHS2發展電子產品危害物質之新評估辦法,以廢棄相關的標準作為評估限制的基礎。
  • 2014年7月以前歐盟執委會必須完成限制物質清單審查,此後定期審查限制清單。
  • 會員國將能提出新物質限制的提案
  • 豁免
  • RoHS2承認、更新、取消豁免程序具有更清楚透明的規範條文
  • 要求製造商申請豁免時,必須行使評估的義務
  • 調和歐盟其他規範
  • REACH (EC) No 1907/2006規範
  • 自2013年1月3日施行「CE標章」(CEmarking)與「歐盟符合性聲明」(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RoHS2分階段實施
  • 《階段一》2014年7月22日
    • 適用範圍延伸至:
      類別 8 醫療器材
      類別 9 監控和控制儀器
  • 《階段二》2016年7月22日
    • 適用範圍延伸至:
      類別8 體外診斷醫療器材(IVD)
  • 《階段三》2017年7月22日
    • 適用範圍延伸至:
      分類 9 工業監控和控制儀器
  • 《階段四》2019年7月23日
    • 適用範圍延伸至:
      所有電子電機設備,但明訂排除者除外

屬於產品類別8與9的醫療器材、監控和控制儀器自2014年7月22日起將分階段納入RoHS2規範中,應注意產品類別8的體外診斷醫療器材(IVD)項 目自2016年7月22日起生效,類別9的工業監控與控制儀器則至2017年7月22日。2019年7月23日起,RoHS2適用範圍延伸至所有電子電機 設備,但明訂排除者除外。

而值得注意的是,於調和後RoHS2並不影響歐盟REACH法規之執行,反而言之,REACH也並不影響EEE限制物質執行。唯有當管理規範重疊時,應實 施較強之限制規範,且如果於RoHS2申請之豁免可能影響REACH範疇下環境與人體健康管理的強度時,將不能被批准。

各界團體對於可能列入RoHS2限制清單的物質辨識程序相當關注,今(2013)年由歐盟執委會籌劃,奧地利環保署代為執行一連串協商與利害關係人會議, 最後一場將在10月28日舉行,目前辨識物質、提案列入指令限制清單的方法與架構已經大致完成,預計年底將公布高度優先物質辨識方法最終結果與指引手冊、 以及RoHS候選之限制物質清單等文件。。因此經濟部工業局提醒企業持續關注,尋求協助,掌握相關資訊積極回應,工業局國際化學品政策宣導網也將持續追 蹤,提供最新消息。

註1:原則上排除範圍包括附錄I的所有產品分類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國際化學品法規電子短訊43-102.09.11
經濟部工業局REACH宣導網站:http://www.chemexp.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