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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现行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TCCA),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区分为韩国REACH法规与化学物质管理法(CCA),并同时生效实施。韩国 REACH法规著重於物质注册与评估,CCA则负责危害物质控制与化学意外应变措施之规范。企业应特别注意现行TCCA与韩国REACH法规衔接之过渡期 措施,新化学物质方面,TCCA规范下完成注册之物质,韩国REACH法规同样视为完成注册,不过物质注册厂商仍有通报之义务,其细节有待总统令公告。由 於2015年1月1日生效的韩国REACH对於部份物质的管理规范相对严格,因此韩国顾问公司建议企业提早今年10月前,於过渡期期间根据毒性化学物质管 理法(TCCA)进行以下物质之注册或确认豁免状态,以避免受到韩国REACH法规之较高规格之资讯要求冲击:
- 适用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简易注册之物质
- 聚合物
- 10吨以上之化学物质
豁免的过渡措施部份,TCCA下认定豁免注册之新化学物质,韩国REACH法规下同样享有豁免之权利。不过企业应注意,由於韩国REACH法规的聚合物定 义系衔接欧盟、美国与中国法规,标准较现行TCCA更为严格,因此相同聚合物在韩国REACH之范畴下不一定具有豁免注册资格,企业应尽早於韩国 REACH生效前确认聚合物豁免状态。
此外日前韩国国立环境研究所(NIER)公布化学物质清单更新公告,企业应确认清单内容,未免商业利益受损。
- 非毒性化学物质(non toxic chemical substances):新增58项物质
- 毒性化学物质(toxic chemical substances):新增4项物质
- 列入观察化学物质(observational chemical substances):新增2项物质,编号80号化学物质增加CAS No.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国际化学品法规电子短讯36-1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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