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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現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TCCA),自2015年1月1日起將區分為韓國REACH法規與化學物質管理法(CCA),並同時生效實施。韓國 REACH法規著重於物質註冊與評估,CCA則負責危害物質控制與化學意外應變措施之規範。企業應特別注意現行TCCA與韓國REACH法規銜接之過渡期 措施,新化學物質方面,TCCA規範下完成註冊之物質,韓國REACH法規同樣視為完成註冊,不過物質註冊廠商仍有通報之義務,其細節有待總統令公告。由 於2015年1月1日生效的韓國REACH對於部份物質的管理規範相對嚴格,因此韓國顧問公司建議企業提早今年10月前,於過渡期期間根據毒性化學物質管 理法(TCCA)進行以下物質之註冊或確認豁免狀態,以避免受到韓國REACH法規之較高規格之資訊要求衝擊:
- 適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簡易註冊之物質
- 聚合物
- 10噸以上之化學物質
豁免的過渡措施部份,TCCA下認定豁免註冊之新化學物質,韓國REACH法規下同樣享有豁免之權利。不過企業應注意,由於韓國REACH法規的聚合物定 義係銜接歐盟、美國與中國法規,標準較現行TCCA更為嚴格,因此相同聚合物在韓國REACH之範疇下不一定具有豁免註冊資格,企業應盡早於韓國 REACH生效前確認聚合物豁免狀態。
此外日前韓國國立環境研究所(NIER)公布化學物質清單更新公告,企業應確認清單內容,未免商業利益受損。
- 非毒性化學物質(non toxic chemical substances):新增58項物質
- 毒性化學物質(toxic chemical substances):新增4項物質
- 列入觀察化學物質(observational chemical substances):新增2項物質,編號80號化學物質增加CAS No.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國際化學品法規電子短訊36-1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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